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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豐市發(fā)展和改革局關于陸豐市城區(qū)智慧停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2021-11-09 17:48:33 本網(wǎng) 字體:

陸豐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關于要求審批陸豐市城區(qū)智慧停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及有關材料收悉。經(jīng)研究,現(xiàn)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如下:

  一、為改善我市車位少、停車難問題,規(guī)范城市智能停車設施建設,我局同意批準陸豐市城區(qū)智慧停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項目代碼:2110-441581-04-01-165046。

  三、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汕尾市陸豐市東海街內(nèi)。

  四、項目建設規(guī)模及內(nèi)容:改建4處停車設施,建設地上停車場及休閑廣場面積共7804平方米,地下停車場面積共5900平方米,新增停車位共265個,其中:原中醫(yī)院廣場3320平方米,建設兩層地下室共2600平方米,新增停車位140個;馬街以南馬街廣場2785平方米,建設兩層地下室共2800平方米,新增停車位80個;東海啟東醫(yī)院以北迎仙街廣場1020平方米,新增停車位15個;南堤路廣場679平方米,建設地下停車場500平方米,新增停車位30個。配套管線綜合設施,配備智慧停車運營管理系統(tǒng)、靜態(tài)交通誘導系統(tǒng)及車輛充電樁。

  五、項目擬建設工期:24個月。

  六、項目估算總投資8508萬元,其中:建安費4320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738萬元,基本預備費250萬,設備及軟件系統(tǒng)費3000萬,三通一平費200萬。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申請上級補助及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不足部分由市財政配套解決。

  七、項目的招標范圍、招標組織形式及招標方式須按審批部門招標核準意見執(zhí)行(見附件)。

  八、請按批準的估算總投資進行限額設計,完成初步設計審查后將投資概算報我局審核。


  陸豐市發(fā)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30日

  



  廣東省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項目名稱:陸豐市城區(qū)智慧停車項目

  項目代碼:2110-441581-04-01-165046     

招標范圍

招標組織形式

招標方式

不采用招標方式

全部招標

部分招標

自行招標

委托招標

公開招標

邀請招標

勘察

設計

核準

核準

核準

建筑工程

核準

核準

核準

安裝工程

核準

核準

核準

監(jiān)理

主要設備

核準

核準

核準

重要材料

其他

核準意見: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等招標投標法律法規(guī),設計、建筑安裝工程、主要設備必須實施公開招標,勘察、監(jiān)理、重要材料等依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核準部門蓋章

20211030

  注:核準部門在空格注明“核準”或者“不予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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