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書遺失補證公告
羅林記因《國用土地使用證》遺失,現向我局申請補發(fā)新權屬證書,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現公告作廢。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2024年08月27日之前)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我機構,逾期如無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我機構將按規(guī)定給予辦理補證登記。
異議書面材料送達地址:陸豐市行政新區(qū)永平路北陸豐市自
然資源局
聯系方式:0660-8823963
附件:
本人羅林記(身份證:442530********301X)遺失坐落于陸豐市內湖鎮(zhèn)內湖村羅陂小組廣汕公路北側74-75號的《國用土地使用證》一本,證號:陸府國用(2004)第1903774號,現聲明作廢。
陸豐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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