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登記公告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 經初步查驗,不動產機構擬對下列不動產權利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現(xiàn)予公告。如有異議,請自本公示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2024年11月8日前)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不動產登記機構。逾期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達不動產登記機構將予以登記。
異議書面材料送達地址:陸豐市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一樓左側,聯(lián)系電話:0660-8823963)
陸豐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10月17日
關聯(lián)稿件: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