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申請公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對陸豐市碣石東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qū)人工魚礁建設項目擬使用海域情況,予以公示:
一、陸豐市碣石東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qū)人工魚礁建設項目位于陸豐市碣石灣田尾山東南側海域擬申請使用海域,用海面積為16.8458公頃,用海類型為漁業(yè)用海中的人工魚礁用海,使用方式為構筑物用海中的透水構筑物用海,用海申請期限為15年。具體界址點及坐標見附件。
二、公示時間10天(起止日期從公示之日算起)。在公示期限內,單位和個人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提出對該項目用海的意見和建議。以個人名義提出的,要求簽署本人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提出的,須加蓋單位公章,同時還應提供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如無異議,我局將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用海手續(xù)。
受理單位:陸豐市自然資源局
地 址:廣東省陸豐市陸城行政新區(qū)永平路北
聯(lián) 系 人:林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660-8825551
郵 箱:hyhdglg@163.com
陸豐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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