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汕尾市七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
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我市收到汕尾市七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18件,其中主辦2件,分別為劉少遵等代表提出的《關于加強陂洋鎮(zhèn)革命老區(qū)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紅色文化教育發(fā)展的建議》(34號)、艾綺璇代表提出的《關于加強陸豐市城區(qū)交通建設,疏解交通擁擠堵塞,全力提升中心城區(qū)首位度的建議》(40號)。所有主辦件已按規(guī)定時限和要求辦復完畢,辦復率及滿意率均實現100%。
做好建議辦理工作,是政府依憲施政依法行政、以科學民主決策回應社會關切和服務人民的重要體現。我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理念,多措并舉,不斷提升辦理實效。
一、高度重視辦理工作,層層落實工作責任
為切實做好汕尾市七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工作,進一步提升建議辦理工作質量和水平,我市嚴格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行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一把手”責任制的通知》(粵辦函〔2016〕70號)精神,對辦理工作實行了“一把手”責任制。今年接到辦理任務后,市政府主要領導親自部署,要求各承辦單位以對人民代表高度負責的政治態(tài)度,嚴格規(guī)范的辦理程序,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確保建議辦理“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市政府辦公室認真組織建議辦理工作,對交辦的人大代表建議,做到立即簽收登記,及時研究分析,明確目標任務,落實責任單位,并全程跟蹤督辦、嚴格審核把關、確保按時答復。各承辦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提出的辦理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辦理工作領導責任制,實行班子研究、分工負責、定期檢查等措施,全力抓好辦理工作的落實。承辦單位的“一把手”親自抓、全力抓,對協調處理、走訪協商、審核答復等環(huán)節(jié)嚴格要求、嚴格把關,切實將辦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溝通,努力提高建議辦理工作的滿意度
加強與人大代表的聯系溝通,是辦好建議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我市始終堅持與人大代表做深入溝通交流,以準確把握代表所提建議的意圖,共商解決問題的辦法,不斷提高辦理時效和質量。我市接到建議辦理任務后,主動采取電話聯系、上門走訪等方式,加強與代表的溝通聯系,取得了代表的支持。由于溝通到位,我市人大代表建議的辦理工作,質量上不斷提高,效率上得到了切實保證,主辦的人大代表建議均提前答復人大代表,會辦的人大代表建議做到及時將會辦意見報送主辦單位,為其提高辦理時效爭取了時間,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三、積極吸納建議,推動相關工作落實
我市對人大代表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認真研究分析,積極吸納,并在工作中加以落實。比如,艾綺璇代表在《關于加強陸豐市城區(qū)交通建設,疏解交通擁擠堵塞,全力提升中心城區(qū)首位度的建議》中提出,陸豐市中心城區(qū)經濟和人口快速增長,但城區(qū)內的道路建設增加較少,造成中心城區(qū)現有的主干道嚴重擁擠塞車,并建議加快推進陸城螺河東岸大道工程建設。艾綺璇代表的建議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現實意義,與我市目前的工作思路高度一致。近期,我市啟動了運河南北路市政工程的施工建設。螺河東路設計定位為城市主干路,結合螺河河岸打造沿岸景觀長廊,形成集交通、景觀休閑于一體的綜合性南北通道,建設計劃分二期進行。螺河東路一期市政工程前期工作正抓緊推進,下一步將進行招投標工作。螺河東路建成,將與運河南北路、永泰路及原324國道構成陸城外環(huán)路,大大改善陸城交通環(huán)境。
四、加強督辦,確保辦理時效和質量
始終堅持一手抓交辦、一手抓督辦的原則,在建議辦理中,狠抓“四個不放過”,即堅持對能解決的問題沒有解決的不放過,對不能解決的問題沒有解釋清楚的不放過,對答復不規(guī)范的不放過,對代表不滿意的不放過,建立健全督查落實工作制度。市政府辦公室督促各承辦單位,層層落實責任,確保建議辦理工作按時保質完成。
五、推進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jiān)督
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粵府辦〔2015〕9號)要求,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建議辦理復文應向社會公開。今年由我市主辦的汕尾市人大代表建議共2件。目前,我市已根據建議的答復內容,將此2件建議的答復全文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進行了公開,進一步提高了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的信息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代表和群眾的監(jiān)督。
六、優(yōu)化提升,下一步更好地辦理人大代表建議
今年以來,通過各方共同努力,我市建議辦理質量水平得到較大提升,辦理結果得到代表認可。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我市建議辦理工作仍有進一步優(yōu)化提升的空間。在今后的辦理工作中,我市一是繼續(xù)落實人大代表建議辦理“一把手”責任制,對涉及重點熱點難點問題、引起人大代表廣泛關注的建議,將列為市政府主要領導領辦和督辦事項,推動相關工作的落實。二是不斷加強與人大代表的聯系溝通交流,在建議辦理過程中,采取電話溝通、上門會商、召開座談會、現場調研等多種方式,及時掌握人大代表的訴求,共商建議辦理和解決問題的辦法,保障辦理實效。三是進一步加大建議辦理工作的協調和督辦力度,對各單位辦理情況進行全方位督促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確保建議按時辦理,且辦理質量不斷提高。四是繼續(xù)做好建議辦理結果公開工作,對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辦理結果,按照省、汕尾市的要求,通過門戶網站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進行公開,及時了解輿情反映,積極采納合理化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特此報告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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